供應商行為準則

序言

瑞士鋼鐵集團是一家全球化的綜合性鋼鐵集團,也是世界領先的高品質、高等級長條類特殊鋼供應商。我們的生產和銷售網路遍佈五大洲多個國家,始終致力於滿足全球客戶的營運需求。

瑞士鋼鐵集團的所有採購流程均以企業價值觀為指引,恪守法律、尊重人權、保障職業健康與安全、秉持商業交易中的責任與誠信,並審慎使用有限資源。這些原則超越國界,是指導我們業務活動的核心準則。瑞士鋼鐵集團要求所有業務合作夥伴,包括供應商及分包商,共同遵守這些行為準則並履行其特殊責任。

本《供應商行為準則》明確了瑞士鋼鐵集團對供應商(含分包商)在履行對利益相關方及環境責任方面的基本要求。我們期望所有供應商認同並踐行本準則,這些原則是篩選與評估供應商資質的重要依據。同時,瑞士鋼鐵集團要求供應商在本準則基礎上推動供應鏈上下游的合規實踐。

瑞士鋼鐵集團保留根據實際需要對本準則要求進行合理修訂的權利。修訂生效後,所有供應商及分包商須及時遵照執行。

基本行為準則、法律法規

瑞士鋼鐵集團的所有供應商均承諾在其業務活動中踐行社會責任。

我們要求所有供應商及分包商嚴格遵守經營所在國的國內法及國際法;熟悉並遵守與其業務行為相關的法律法規、合同條款及行業公認標準;秉持公平原則對待商業夥伴,切實履行契約義務。

供應商的企業政策應堅持員工平等原則。瑞士鋼鐵集團鼓勵供應商在員工管理及分包商選擇中踐行多元化理念,並確保員工免受任何形式的騷擾或基於種族、民族、性別、年齡、體貌特徵、社會背景、殘障、工會隸屬、宗教信仰、家庭狀況、孕期、性取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或其他法律禁止因素的歧視。

商業道德規範

供應商應以誠信為本開展商業活動,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競爭與反壟斷法 

供應商須支持自由公平競爭,遵守所有適用的反壟斷法規。

商業誠信與反腐敗

供應商不得參與或縱容任何形式的腐敗、勒索或貪污行為,禁止向商業夥伴提供或接受賄賂及其他非法利益,亦不得向瑞士鋼鐵集團員工贈送禮品或謀取私利。

保密資訊與隱私保護

供應商須妥善保管瑞士鋼鐵集團的機密資訊,未經明確書面許可不得向協力廠商披露;同時應確保員工及商業夥伴的隱私權得到充分保護。

問題回饋機制

供應商須建立暢通管道供員工舉報工作場所的潛在違規行為,對舉報資訊嚴格保密並及時調查處理,必要時採取糾正措施。

人權、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

供應商應尊重並維護員工人權,具體包括:

拒絕童工 

瑞士鋼鐵集團堅決反對供應鏈中的童工現象。供應商須遵循國際勞工組織核心勞工標準及聯合國全球契約原則,嚴禁雇傭15歲以下或低於法定最低工作年齡的未成年人。

拒絕強迫勞動 

瑞士鋼鐵集團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或工人剝削行為,尤其是針對兒童及青少年的剝削。供應商嚴禁使用強迫勞動、抵債勞動、契約勞動或非自願的監獄勞動。

結社自由 

瑞士鋼鐵集團期望其供應商重視與員工及工人代表保持開放且建設性的對話。供應商將依據當地法律,尊重員工依法組建或加入工會、參與集體談判的權利,不得對工會代表或維權員工實施歧視。

公平的工作條件、職業健康和安全 

瑞士鋼鐵集團要求其供應商切實承擔起員工健康與安全的責任。具體包括:有效控制危險源,採取合理可行的最佳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提供培訓,確保員工掌握健康與安全相關知識;建立合理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供應商必須為員工創造一個安全、友善的職場環境。杜絕任何形式的虐待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非人道對待、性騷擾、體罰、精神或身體壓迫、言語侮辱等。同時,供應商不應無故解除任何員工的勞動契約。

供應商應為員工提供公平且具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確保員工及其家庭能夠維持適當的生活水準。薪酬應及時發放,並符合所在國工資法規,保證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除非當地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不能單純以扣減基本工資的方式來懲罰員工。供應商員工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所在國法律規定的最高工時。

環境保護 

瑞士鋼鐵集團將環境保護和氣候保護視為其商業營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我們要求供應商:嚴格遵守國內外所有相關環保法規與標準;持續減少環境污染;不斷完善環境保護措施;建立或採用合理的環境管理體系。

行為準則合規要求

供應商應應當建立並記錄管理體系,確保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並且基於本準則的要求,持續推進改進工作‌。

免責聲明:

本行為準則為內部規範,任何協力廠商均不得依據本準則向瑞士鋼鐵控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主張法律權利。本準則可能隨時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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